开盘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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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疫情原因
公积金贷款买房暂时无法偿还贷款怎么办?
租房能不能提取公积金?
有答案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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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
5月30日
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了
《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》
其中对
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
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
作了特别说明
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
在征得职工同意后,可申请在2022年12月31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,缓缴期满后再予以补缴。缓缴期间,不影响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
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,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,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不作逾期处理,不计罚息,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。
租房提取
进一步加大租房支持力度,对缴存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,支持按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,推行租房按月提取,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。
对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,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:对租住商品住房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,适当提高租房提取额度,中心城区缴存人每人最高提取额度提高至1500元/月、夫妻双方提高至3000元/月;其他区县缴存人每人最高提取额度提高至1200元/月、夫妻双方提高至2400元/月。
减轻缴存人还贷压力
持续提升服务效能,推进住房公积金网上办、掌上办、指尖办,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和商业贷款约定提取,进一步减轻缴存人还贷压力,方便缴存单位和缴存人在疫情期间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。
租房如何提取公积金
办理条件
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,在房屋租赁期内的,按以下条件提取:
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,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,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。
租赁商品住房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,按照下列额度提取:
租赁商品住房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,缴存人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,提取限额为:中心城区缴存人每人1500元/月(18000元/年)、夫妻双方为3000元/月(36000元/年);中心城区以外区县缴存人每人1200元/月(14400元/年)、夫妻双方为2400元/月(28800元/年)。
办理方式
线上办理
线下办理:
缴存人除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租房提取外,也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办理,并提供身份证件原件,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:
1.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自住的,应提供:
(1)与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签订的租房合同;
(2)租金缴纳证明;
(3)已婚缴存人应提供结婚证,单身缴存人应出具《单身声明》。
2.租赁商品房、保障性租赁住房缴存人申请按照我市规定提取限额提取的,应提供:已婚缴存人应提供结婚证,单身缴存人应出具《单身声明》。
注意事项
每年可办理一次提取手续(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),销户提取除外。
缴存人及其配偶在一年内发生全款购房、偿还商业贷款、租赁住房、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等多项住房消费行为的,可就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缴存人及配偶存在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在贷款结清前,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,职工退休、死亡等销户型提取除外。
缴存人存在违规提取行为的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终止办理该笔提取业务,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,追回违规提取资金,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之日起取消职工1年至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及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,并纳入征信系统,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;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,涉嫌构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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